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贫困地区农村扶贫开发“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十一五”期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坚持开发式扶贫的基本原则,辅之以救济救助式扶贫。坚持紧紧瞄准贫困群体,让贫困群体受益的原则。坚持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并重的原则。明确扶贫工作既要解决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又要帮扶低收入贫困人口稳定增加收入,实现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的双重目标。坚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在继续增加财政扶贫资金的同时,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动员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以投劳、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
  (二)对象范围
  1.扶贫开发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全省扶贫开发的实际,“十一五”期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对象为:
  贫困户: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924元的农户。
  贫困村: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行政村。
  2.扶贫开发工作范围
  “十一五”期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范围分以下四个层次:
  (1)《规划》中确定的35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兴县、临县、方山、石楼、岚县、中阳、河曲、保德、偏关、神池、五寨、苛岚、宁武、静乐、繁峙、代县、五台、阳高、天镇、广灵、灵丘、浑源、右玉、娄烦、左权、和顺、武乡、平顺、壶关、大宁、永和、汾西、隰县、吉县、平陆。上述县中已经划定的26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
  (2)《规划》中确定的17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闻喜、万荣、夏县、垣曲、陵川、沁水、沁县、沁源、安泽、浮山、古县、蒲县、乡宁、榆社、离石、交口、柳林。上述县(区)中已经划定的1449个贫困村。
  (3)《规划》中确定的5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插花县(区):平鲁、山阴、阳曲、交城、昔阳。上述县(区)中已经划定的531个贫困村。
  (4)上述三个层次以外的其他县(区),经过调查确定的贫困村、贫困户。
  (三)总体目标
  “十一五”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基本解决120多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继续帮扶近200万低收入贫困人口稳定增加收入,逐步减少低收入人口;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初步完成第一轮扶持的贫困村的整村推进计划;开展大规模劳动力转移培训,使每个贫困农户至少有一个劳动力接受培训并实现非农就业;优化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区域化布局,扶持有带动能力的扶贫龙头企业,形成县县有龙头、市市有品牌的格局;继续帮助百人以下山庄窝铺实施移民搬迁,彻底改变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移的出、稳的住、能致富”。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