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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民主评议行业作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在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对工作职责、内容、程序、时限等该公开而不公开,造成投资者、纳税人和人民群众向市政府纠风办、软环境办投诉,经查实在3件以上的。

  5.年终在行风评议中,综合满意率低于75%的。

  6.所属参评的基层单位在社会综合满意率评议中,有2个以上(含2个)未达标的。

  7.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问题,被组织立案调查,并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评议方法与步骤

  (一)评议方法

  继续采取“三评一率”,即社会问卷测评、民主(行风热线)评议、主管部门考评,社会综合满意率的考核办法。社会综合满意率的百分比为:社会问卷测评占60%,民主评议占20%,市政府纠风办考评占20%。社会问卷测评半年测评一次,年中初评,年终总评。发放社会问卷比例为:企业占80%,其中域外投资企业50%、国有企业10%、民营企业10%、个体和私营企业1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区街道占10%;其他占10%。社会问卷测评采取即发即收方式,以保证回收率和评议质量。民主评议由机关工委、精神文明办、市委组织部考评办、新闻单位和纠风、软环境建设工作监督员组成民主评议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行风热线》评议和签状单位互评等形式评议。考评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议步骤

  1.深入宣传发动。2006年4月20日前,各签状部门和参评单位要按本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

  2.自查与日常考核。各签状部门和参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于6月份对本部门、本单位行业作风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并将自查结果报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于7月份组织上半年社会问卷测评,并公布测评结果。市政府纠风办重点负责对签状单位的日常考核。对被列入评议的基层执法和服务部门的日常考核,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府纠风办将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暗访。

  3.年终考核。从11月中旬开始进行年终检查和社会问卷测评。各参评部门和单位都要进行自评,主管部门在基层参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其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自查结果和评价报告以书面形式于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依据测评结果排出名次,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4.总结表彰。对未达标单位(含“一票否决”),给予黄牌警告,取消其当年评先资格。领导班子要写出书面检查,制定出具体整改措施,并由其主要领导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公开检讨。对连续两年被评为未达标单位的,属于市直单位的,建议市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调整;属于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调整。对总排名后5位的,为社会综合满意率较低单位,由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对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告诫谈话,责令其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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