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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的征管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自我平衡能力。继续扩大征收覆盖面,加大征缴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新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实现应收尽收和足额入库。

  四、严格执行预算,确保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的需要

  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财政预算,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切实贯彻“一吃饭、二建设”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顺序,确保重点支出。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保证人员工资和政权运转的基本支出,按年初预算及时拨付,不得拖欠公教人员工资;确保农业、科技、教育三项法定支出,尤其要保证对农民的各类补贴、农村义务教育的足额支出;确保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民生支出;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下半年调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支出。要强化预算约束,切实控制预算追加,市本级要按照“单位申报、财政审核、政府审批”的制度,严格执行《铁岭市本级追加单位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铁政办发[2006]61号)。各县(市)、区政府也要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的审核、批准程序,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要严格审核项目支出,及时拨付各类专项资金,特别是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切实减少年终结转。

  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通知》 (铁市财发[2006]96号)要求,对所有财政支出,要精打细算,力求节约,讲究效益。要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节约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杂支费、印刷费、招待费,大力压缩出国、出省考察经费。要加强车辆管理,实行编制控制、资产登记、单独费用核算、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等方式,切实节约车辆运行成本。要严格禁止动用政府财力或举借债务搞楼、堂、馆、广场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规范管理建设类支出,全面开展项目概算、预算、决算财政审查,坚决制止超标建设和项目超概算的行为。要严格监督补贴类支出,在国家调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之前,严禁增加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任何补贴和奖金。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堵塞支出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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