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狠抓重点技术推广,提高技术到位率
2007年,要以特色烟叶开发为突破口,以生产“中式卷烟”原料为目标,加大与科研院、校、所的合作,切实抓好关键适用技术的推广。一是提前移栽,全市移栽期安排在4月20日-5月5日,确保烟叶在全年气温最高时期成熟;二是全面推行提前起垄、条施基肥、烤烟插栽等技术,达到烟株大田生长整齐一致;三是全面推行上部叶6-8片充分成熟一次性砍烤,改善上部烟叶质量;四是加大初分预检力度,努力提高烟叶等级合格率。在狠抓重点技术推广的同时,各产烟县、市一定要以抓好培训为突破口,加大对技术推广到位的检查力度,切实提高技术到位率,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提高烟叶质量中的作用。
五、认真执行烟叶生产收购政策,严格控制收购计划
(一)实行种植申请制,完善合同管理
按照“生态、质量、效益”的原则,优化布局,将种植计划落实到种烟积极性高、条件适宜的乡镇,由农户自愿填写种植申请,经烟草部门审核,在育苗之前签订产购合同。合同必须注明种植面积、品种、扶持项目、内容、金额,交售烟叶等级、数量、比例,并张榜公布。
(二)加强管理,强化过程监督
各产烟县、市要加强各环节管理,对各阶段进行严格检查,强化过程监督,确保技术到位率。在苗床期要特别注意病虫防治,移栽前做好移栽准备,确保在最佳移栽期内适时移栽,收购前及收购阶段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户,搞好田间管理、烘烤指导和分级扎把指导。要继续坚持开秤验收制,经检查,收购准备及田间管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开秤;收购中,放弃田间管理或初分预检工作不到位的,必须进行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再次开秤收购。
(三)坚持合同收购,严格执行收购计划
烟叶收购是指令性计划,各产烟县、市要在坚持执行准采证、初分预检证的基础上,要严格坚持合同收购,对合同内烟叶不能拒收、限收,合同外、无合同烟叶一律不收。对超计划的地区、单位,将按省人民政府、省烟草专卖局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严格执行烤烟收购政策和价格政策
坚持按计划、按合同、按国家烤烟标准和国家烤烟收购价格收购烟叶,全面推行初分预检和封闭式、半封闭式收购,严禁压级压价、提级提价收购和提级上调。坚持“快收快调”,实行“零库存制”,不准向烟农打白条。烟叶税的征收,按照国家财税(2006)140号文件规定税率和烤烟三价区实际收购价征收。烟叶税在当年11月开始征收,当年年底必须全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