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严格追究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要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普查整治宣传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向全社会宣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要深化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能教育培训,推行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长效机制。有关部门要建立普查整治工作责任制,抽调得力人员,落实普查整治工作任务。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对参加普查整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实行动态管理,每周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情况,由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负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谷凤杰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长纯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我军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王宝强 市建委主任
马晓光 市工商局局长
王耀辉 市质监局局长
刘 非 市教育局局长
于宏伟 市民政局局长
那永平 市农委主任
麻国军 市文化局局长
白光达 市卫生局局长
赵 伟 市广电局局长
马永义 市体育局局长
吴 敏 市旅游局局长
张 琳 市人防办主任
军 玲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心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雨杰 市消防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杨雨杰同志兼任。联络人:马骁 传真电话:461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