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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积极组织当地公安、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监、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人防等部门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认真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本级政府,由公安机关分级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除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外,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的问题,当地政府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公安机关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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