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人持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部门同意场地变更的批准文件分别到同级公安消防、环保部门申请审核。
3.申请人持申报材料(材料7、10、11)和公安消防、环保部门批准文件,到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部门申请变更,对材料、场地及场所内游戏设备的审核(同级公安部门配合参与)通过后,换发新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4.申请人持新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和公安消防、环保部门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材料审核合格后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五)设备总量或类型变更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材料1、6、7、10)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部门申报,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同意变更批准文件。
2.申请人持文广新闻出版部门同意变更批准文件到公安、环保、工商部门备案。
(六)改建、扩建经营场所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材料1、5、11)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申报,经材料审核、场地勘查合格后,对改建、扩建经营场所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给同意改建、扩建经营场所批准文件。
2.申请人持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部门同意改建、扩建经营场所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审核。
3.申请人持公安消防部门批准文件到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部门进行备案。
五、经营及管理
(一)游戏机游戏机种定义。
凡运用电子技术制造,通过电子荧屏显示声音图像,由游戏者操作摇杆、键盘或者按钮进行娱乐活动的机器,称为游戏机的游戏机种。
(二)游戏机游艺机种定义。
凡运用机械原理或机械原理结合电子技术制造,具有模拟形体动作功能,由游戏者操作形象物体进行娱乐活动的机器,称为游戏机游艺机种。
(三)准予使用的机型机种。
1.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负载合法游戏内容的游戏机种。
2.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负载合法游艺内容的游艺机种,主要包含:
(1)模拟机类型(运用机械原理或机械原理结合电子技术制造,具有模拟形体动作功能,由游戏者操作形象物体而进行娱乐活动的游艺机种。如模拟赛车、模拟枪击、模拟其他体育运动等);
(2)音乐舞蹈机类型(教授游戏者自身进行舞蹈的游艺机种);
(3)触摸式娱乐机类型(以触摸、敲打设定目标为主要内容的游艺机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