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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是政府的主权外债。凡有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地方,当地政府务必加强组织和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特别是利用世行、亚行贷款的地方,要按照世行、亚行的有关要求,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利用世行亚行贷款领导小组。贷款资金借、用、还过程中的重要决定以及重点问题的协调等都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有效地开展。

  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整体观念,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有统筹协调,又有责任制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财政部门是各级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贷款、赠款管理工作的职责,当好政府债权债务的代表人,对贷款、赠款活动进行政策指导、协调与监督,统一负责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批、立项、上报工作;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债务的监控统计和外汇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办负责贷款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此外,各级利用世行亚行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利用世行、亚行贷款协调与指导工作。

  二、储备项目,积极申报

  (一)认真选择贷款项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在加强与我国地方政府的交流与合作中,加大与地方政府智力合作的力度,有益于地方政府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其项目选择的基本原则:一是注重项目的还贷能力考核,项目评估必须考虑地方还款能力和政府债务的偿还风险,对偿债来源不落实以及拖欠债务的地方和单位,不予接受利用新的贷款项目申请;二是注重项目的实效性,提升利用贷款的结构、质量和效益,重视项目实施机构的管理和运作能力,确保项目成功并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三是注重项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影响,并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源头上制止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借款;四是注重项目的前瞻性和先进性,严把新项目的审核关。对此,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转变观念,从重资金规模向重质量和效益、从重贷款筹借向重贷款使用和偿还、从单纯贷款资金的引进向资金和智力引进并重转变,认真选择贷款项目。

  (二)积极做好贷款项目储备。根据有关贷款程序,一个项目从选定、准备、评估、谈判、生效、执行一般需要一至两年时间,同时项目事先还要列入国家有关贷款规划的三年滚动计划中。因此,积极做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筛选、立项和上报工作至关重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围绕省“十一五”规划,认真筛选,除了重点投向交通、能源、市政建设等基础设施领域外,还需加大投向基础产业、现代农业、农村、卫生 、教育、环境保护、江河整治等社会公共领域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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