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政文[2007]6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的意见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七年一月)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我省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从小项目启动到大项目建设,从一般性引进设备与技术到基础设施建设,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筹集了大量的资金,有力支持了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同时在优化债务结构、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引进国际先进管理经验、促进体制创新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6年6月底,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已生效项目34个,协议金额13.61亿美元,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已生效项目48个,协议金额7.14亿美元,并在2005至2007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世行、亚行)财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中争取到了5个项目共5.44亿美元贷款规模,贷款项目涉及教育、卫生、农业、交通、能源、环境保护等领域,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区)。
目前我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仍然存在一些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重借款、轻管理,导致项目后续管理弱化,产出效益较低,还贷出现困难;二是部分项目单位还款意识淡薄,还贷不及时、主动;三是利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储备不足。为了在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更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一步提高贷款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切实重视,加强领导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是我省间接利用外资的重要来源,具有一般外资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贷款利率较低、期限较长、资金到位及时,可以直接服务于政府产业政策和投资重点;二是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方法,有利于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更新建设与管理思路;三是有助于完善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尤其在一些体制创新和政策方面,可提供其他国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以资借鉴。我省正在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资金供求矛盾仍较突出。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公共财政框架下,进一步重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健全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良好的工作规范,认真论证项目,优化贷款结构,重视贷款质量,确保贷款资金借到、用好、还清,产生持续、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