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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乡(镇、街)食品药品协管员是具体责任人。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承担起本县(市、区)和乡(镇、街)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三、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实现“三网合一”的监管体制

  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的建设工作,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食品安全工作职能的增加,要将食品“安全网”纳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之中,实现“三网合一”,形成城乡联动、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起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制约有效的管理机制。

  乡(镇、街)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是全市食品药品“三网”建设的尖兵和前哨。因此,县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聘用条件,由乡(镇、街)政府负责推荐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业务分工相近的公务员兼任,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培训、考试合格后聘任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其工作职责是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局抓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及日常管理工作。各村指定一名区域内的县、乡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反馈食品药品市场信息,提供违法案件线索。

  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网”的运行质量,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管理,公开食品药品协管员聘任标准、程序;明确协管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制定例会、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对其实行双重动态管理、档案化管理、目标考核,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协管员要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协管员要进行调整。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网”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将其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要建立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各级政府有责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项资金;相关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以保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的健康运行,切实发挥“安全网”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牵头组织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要加强宣传组织工作,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共同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活动,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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