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拓展农村消费信贷领域,积极研究开发适合农村居民需要的消费信贷品种。探索开展农村小城镇住房按揭贷款,支持农民住房消费。对具有稳定收入来源、诚信度较高的农民,与销售商协作,积极发展大件耐用消费品贷款等消费贷款业务。
(五)支持公益事业发展。围绕增强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功能,探索以公共卫生医疗收费权、农村医保基金担保等贷款模式提供配套支持,促进乡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情况,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建立营销网络,建设农村商业医疗保险体系和在有条件的乡村建立养老保险体系,为广大农民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
五、有效整合资源,聚集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以具体建设项目为载体,以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镇、村为重点,探索建立以政府风险补偿、政策性保险为保障,形成财政性资金、政策性金融资金、商业性金融资金、合作性金融资金以及民间资金各有主导、相互融合的融资模式。
(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在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状况、各方面资金投入能力的基础上,按乡、村、屯的分类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确定项目,明确目标。
(二)合理界定,明确方向。区分各类资金的性质,合理确定资金投向。要集中财政性资金重点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必需的诸如道路、能源、给水、电网、通讯、培训及信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金融跟进创造条件;要引导政策性金融资金重点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风险相对较高的诸如农业综合生产开发、农村小城镇建设和大型农田水利设施等项目建设方面,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先行带动作用;要推动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项目、农产品基地项目及农民依托当地资源创建的小型企业项目和农户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小额贷款需求,发挥其融资主渠道作用。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由各级政府牵头成立新农村建设项目开发领导小组,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对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财力资源,对有关联的贴息政策、补贴政策、减免税政策等,按项目进行调配、整合,集中财力、用足政策开发项目。金融部门以项目为载体,探索建立“财政资金+税费减免+银行信贷"捆绑式投入机制,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资源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