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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民银行铁岭市金融系统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培育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邮政储蓄银行在我市建立分支机构,加速开办小额贷款业务。同时,寻求通过协议存款、委托贷款等方式促使邮政储蓄资金向农村回流。积极探索建立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代表或社会团体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和改进对民间融资的规范引导和监测分析,促进民间融资健康、有序发展。创新,是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

  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金融支撑

  推进金融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创新,是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

  (一)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品牌。加速推进农村信用乡(镇)、村、户建设,进一步扩大小额信用贷款覆盖面,确保小额信用贷款稳步增长,使信用农户的有效信贷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扩展小额信用贷款对象,除对农户一般性种植和养殖所需资金采取小额信用贷款方式以外,对农户的其它种养、加工、商运和从事各类经营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放宽授信额度,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由原来最高5000元,逐步放宽到1至2万元,对文明信用大户可放宽到5万元。

  (二)拓展联保贷款领域。大力推广农户联保贷款业务。与此同时,在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的前提下,对在农村中心城镇、种养基地、农产品市场集散地的信用商户、经纪人,探索开展商户联保贷款业务;对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并在同一家金融机构开立存、贷款账户的中小企业,探索开展企业联保贷款业务。通过贷款联保的方式,破解因抵、质押品不足的融资难题。

  (三)稳步发展大额农贷业务。适应农业产业化及其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的新要求,在组织和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开对农贷额度的限制,由金融机构与农户自主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支持有效的大额农贷需求。

  (四)放宽抵、质押品范围。探索对农村专业户依法持有的易流转或变现、有增值潜力的土地、承租权等办理贷款担保;探索对专利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等办理贷款质押;探索对经营效益好、产品有市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掌握仓库货物进出控制权的前提下,对仓库货物进行评估和保险,按照仓库存货的一定比例,发放仓单质押贷款。拓展订单农业贷款,采取“公司担保、联合共管、分环节投资”的方式,大力支持订单农业,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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