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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005-2006年度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2005-2006年度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
(赣府字〔2007〕7号 2007年2月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2005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呈现出速度明显加快、实力不断增强、贡献日益明显的良好态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和纳税大户。为了鼓励先进,振奋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对新余市等3个设区市人民政府、西湖区等22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汇仁集团有限公司等114家先进非公有制企业、王来明等80户先进个体工商户、熊林根等20名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家和省委统战部等40个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此为新起点,再接再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与时俱进,为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发展机制,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5-2006年度全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
2005-2006年度全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设区市(3个)
  新余市人民政府
  南昌市人民政府
  赣州市人民政府
  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县(市、区)(22个)
  西湖区人民政府
  安义县人民政府
  东湖区人民政府
  修水县人民政府
  浔阳区人民政府
  德安县人民政府
  珠山区人民政府
  安源区人民政府
  上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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