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九日
长春市2007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春防期间消防安全和社会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春防工作要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督导,严格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火灾隐患不断减少,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创平安长春”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要把高标准抓好火灾隐患工作,作为今年春防工作的突破口。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查整治和教育宣传,确保隐患“新量”不增、“存量”减少,确保“三提升,三降低”。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3.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及预案落实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情况;
5.“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专项治理情况;
6.各类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7.社区开展自检自查和春防宣传教育情况;
8.村屯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和建立大风天火灾应急预案情况;
9.校园外学生住宿点消防安全设施情况。
(二)检查的重点场所。
1.商(市)场、影剧院、公铁客运车站、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游戏厅、网吧、洗浴等商业、文化(休闲)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