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制定并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城镇职工向城镇居民延伸,逐步将所有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启动建立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进一步健全城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制定《大连市农村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7.继续推进城乡养老福利事业发展,新建农村区域性敬老院16所,新增城乡养老床位2500张。启动市孤残儿童康复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建设残疾人康复站300个(责任单位:市残联)。
8.进一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健全双兴蔬菜批发市场等大型批发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站(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加大执法力度,取缔食品加工“黑窝点”(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定期进行食品安全专项调查与评价发布;启动建设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和检测发布系统(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9.建设大连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速检中心。升级改造大连粮食批发市场、大连果菜批发市场等8个中心批发市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10.深化“千村百镇”市场工程,在北三市建设3个为连锁农家店提供商品、信息和服务支撑的物流配送中心。新建800家农资店,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商业局、市农委)。
11.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万平方米,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房源。筹集资金1000万元,为“双特困”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帮助农村困难居民改造危房1500户(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对灾害多发、资源贫乏的贫困村的500个农户实施生态移民搬迁(责任单位:市农委)。
12.新增城市供热面积220万平方米,解决旧城区居民住宅无暖气设施1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建委)。
13.开工建设黑石礁、华北路等交通拥堵路段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全面启动大连湾海底隧道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城市地铁建设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建设兴工街至张前路快速公交线路(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建委)。延伸2条公交线路,调整3条公交线路营运时间。完成201路有轨电车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14.启动市民文化广场和美术馆建设,加快汉墓博物馆和音乐厅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基本完成老年人大学建设(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完成各区市县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20万户(责任单位:市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