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面向全体、骨干先行”的原则。把培训者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摆在重要位置,适当超前,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使之在新课程师资培训和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带动广大高中教师投身到课程改革实践中。
(四)坚持“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把新课程培训工作贯穿在新课程实验的全过程,滚动式地开展师资培训,对实施新课程的教师进行跟踪指导,帮助高中教师在课程改革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实施新课程的质量。
三、培训对象
(一)教育行政干部:厅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干部;市(州)和县(市、区)教育局长、分管副局长,基础教育科(股)干部等。
(二)培训者:省、市各级教师培训、教研、教育科研的专家和有关人员。
(三)高中学校管理层:各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民办高中,下同)的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务主任。
(四)普通高中教师。
四、培训内容和要求
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要坚持通识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教材培训相结合,统筹安排好通识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教材培训的内容和学时,三者不可偏颇。
(一)通识培训
组织教育行政干部、培训者、高中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参加高中新课程通识培训,认真学习
《纲要》、《方案》,全面了解高中课程改革的背景、意义、指导思想、教育观念、目标任务,以及高中新课程结构、内容和实施策略等,从而整体认识高中新课程的教育价值和创新点、难点,更新教育观念,坚定课程改革的信心,增强实施高中新课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
(二)学科培训
1、学科课程标准培训
组织高中教师认真学习和研究普通高中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重点学习和掌握所教学科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想、课程目标、课程结构和内容、实施建议和教学方式以及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的方法,使教师从课程改革中理解各学习领域的教育意义,力求在教育实践中体现出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教育教学能力。
2、新教材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