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吴家农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红十字会、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3.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逐步解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主城区10平方米以下、远郊区县(自治县、市)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户住房困难问题。加快“缄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综合整治老旧住宅区,推行物业管理。
责任领导:余远牧
责任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4.建立与市场机制相衔接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最低工资标准相结合的职工收入保障制度。
责任领导:黄奇帆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劳动保障局
5.新建一批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推进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居民、村民自治组织体系。
责任领导:马正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6.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完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健全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机制,加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力度。
责任领导:周慕冰
责任单位:市信访办、各区县人民政府
7.深入开展平安重庆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新建100个乡镇公安派出所,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责任领导:周慕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府应急办
8.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创新政府监管体制。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责任领导:周慕冰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9.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格食品、药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让市民吃得放心、生活安心。
责任领导:谢小军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
10.抓好“五五”普法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实行“应援尽援”。
责任领导:周慕冰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九)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和谐文化建设
1.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通过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大力推进农村教育“五大工程”建设,寄宿制小学达到630所、初中达到480所。建立中小学校舍折旧维修长效机制。新增1-2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4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5所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3所县级职业教育中心。进一步完善大学城社会功能配套设施,新入住学生3万人。普通高中招生1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6.5万人,市属高校招生14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2%以上。继续资助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对国办福利机构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孤儿和城乡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也给予 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