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宁波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的通知
(甬政发[200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体育法》、《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
奥运争光计划纲要》,认真检阅2001年宁波市第十四届运动会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市政府决定举办宁波市第十五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市运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市运会定于2007年9月在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开幕式,部分项目的比赛提前于4月至8月举行。
二、参加单位
以大众体育部和竞技体育部分别组队参赛。
大众体育部分青少年组和成年组。青少年组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团参加;其他以全市各系统、各口和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园区管委会、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宁波保税区管委会为单位组团参加。
竞技体育部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团参加。
三、竞赛项目
大众体育部: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网球、台球、桥牌、武术、钓鱼、门球、羽毛球、拔河、飞镖、地掷球、女子健美操、象棋(成年组、青少年组)、围棋(成年组、青少年组)、航海模型(青少年组)、航空航天模型(青少年组)、车辆模型(青少年组)等20项。
竞技体育部: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体操、网球、射击、帆船(板)、赛艇、皮划艇、举重、跆拳道、柔道、拳击、摔跤、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等20项。
四、经费预算
市运会各项专项经费,按市体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具体开支标准执行。
五、表彰、奖励
获得前六名的团体和个人按市运会竞技竞赛规程总则给予奖励。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运会组织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负责人担任,秘书长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兼任,副秘书长由市体育局领导兼任,委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级有关部门、各系统、各大口和各县(市)、区分管领导担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新闻宣传部)、竞技体育部、大众体育部、大活动部、广告集资部和场地安保部等6个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由组委会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