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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大,特别是春运高峰期,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运输组织,根据学生、民工、探亲等客流特点,提前做好运力的组织安排。要提前深入到大型工矿企业、民工集中的服务产业,了解民工出行状况,合理安排运力。进入客流高峰期要加强运力的调度指挥,完善应急疏运方案,准备部分机动运力。公路运输部门要发挥公路运输机动灵活的特点,采取措施,加大班次密度,及时运送旅客。水上运输部门要抓好陆岛之间及旅游景点的水上旅客运输工作。铁路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运输量大的特点和优势,适当增加列车运行的班次,搞好客运组织工作。民航部门要安排好重点城市和旅游航线的加班、包机飞行,确保旅客返乡探亲和外出旅行的需要,并根据冬季气候特点,做好应急预案。城市管理部门要保证公交车辆的正常运营,视客流变化增加车辆和班次,及时疏运港、站旅客和城乡短途旅客,并确保节日期间居民方便出行。劳动部门要做好民工客流的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各级工会要引导企业做好留用民工的生活。当地乡镇、街道要掌握本地外来民工情况,对民工集中的企业,要积极引导民工有序出行,落实返乡计划。
  春运期间,各运输部门在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市场供应物资和重要工业原材料、外贸物资运输,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
  五、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各运输部门要以车站、码头、候客室为重点,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铁道部、交通部等部门的要求,开展以优质服务、安全运输为主的劳动竞赛活动,采取各种措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及时发布运输信息,便于旅客选择出行时间和方式;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对重点、大批量团体旅客组织送票上门,有条件的车站要开展异地售票、电话订票、网络订票等业务,方便旅客购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发生车船、飞机延误时,要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努力为旅客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食宿条件。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和媒体的批评监督。对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切实保障广大旅客、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
  春运期间,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春运政策和措施,发布春运进展动态,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并要及时报道春运的先进事迹。
  为及时掌握春运进度和动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确保春运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各县(市)、区春运办要将前一日的情况于次日上午9时前上报市春运办。春运结束后,要及时总结,表彰先进,并将总结于春运结束后5天内上报市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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