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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校园周围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行为和不良场所,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广大中小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乱收费、教师乱办班现象的整治力度。教育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全面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清理不合理收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各中小学校坚决落实义务教育“一费制”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对在职教师课后乱办班、滥补课要加大惩处力度。
  (九)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新一轮“普九”工作
  新一轮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是一件规模浩大、造福子孙的民心工程,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及社会各界,齐心合力、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制定义务教育捐赠实施办法,要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对义务教育的捐赠或以各种形式支持教育,捐赠者可以享受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对有突出贡献的捐赠者要予以表彰。
  (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新一轮“普九”工作氛围
  要运用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大力宣传新一轮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新一轮“普九”工作的先进典型,通报消极不作为现象,在全市形成关心和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十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新一轮“普九”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阜新市新一轮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新十轮“普九”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以县(区)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规划,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关心教育、重视教育、支持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市新一轮“普九”工作的顺利实施。
  (十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新一轮“普九”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其作为重要的督导内容,制定具体可行的专项督导计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具体措施,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保证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市政府把推进新一轮“普九”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中,县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一次新一轮“普九”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奖惩制度,对积极推进新一轮“普九”工作并卓有成效的,市政府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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