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阜政发[2006]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57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和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新一轮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下简称“普九”)评估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我市经济转型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新一轮“普九”工作要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1.坚持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原则。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市新一轮“普九”工作;从政府管好公共服务的角度健全义务教育发展的保障体制;用新机制进一步激活发展的潜力,快速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坚持“重中之重”的原则。办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特别是县区政府要把义务教育摆在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的地位,优先发展义务阶段教育,并统筹发展各类教育,用各类教育促进和带动义务教育的发展。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义务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体现社会公正的重要领域,要确保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逐步做到人人接受优质义务教育。
4.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新一轮“普九”工作的出发点必须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为中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强化学校的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学生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任务目标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新一轮“普九”分类分片推进和2004年市政府制定的我市九年义务教育“两类新三片”规划(阜政办发[2004]51号)的要求,我市阜蒙县、彰武县为巩固“普九”成果(以下简称“巩固水平”)的第一片,新邱区、清河门区为提高“普九”水平(以下简称“提高水平”)的第二片,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为“双高普九”水平(高质量、高水平“普九”,以下简称“双高水平”)的第三片。从2005年开始到2013年,利用8年时间,各县区分期分批逐步达到“巩固水平”、“提高水平”,最终实现“双高水平”的“普九”目标,并通过省政府验收。各项指标均要达到省颁“两类新三片”评估标准。具体时间、任务和目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