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降低物流企业用地成本。物流建设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需设定,出让金按设定的出让年限计收。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积极推行土地年租制,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逐年缴纳租金,减少一次性用地成本投入。各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物流园区、工业集聚区中的物流企业,应给予适当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地段差等影响地价水平的收费。物流企业以土地、房产抵押融资的,有关部门应简化登记手续,不得以行政手段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企业改制时,以土地资产作价出资设立仓储、包装、运输物流企业的,所使用的行政划拨土地,经批准后,可按工业仓储类用地补缴土地出让金。

  四、提供财政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根据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和财政的可能,建立必要的物流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发展、重大物流设施和重要物流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对列入本级政府重点项目的,规划库容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物流企业,同级财政应给予一定的贴息贷款支持。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电子商务所需的资金,符合产业政策的,具有一定规模的,金融单位应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并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五、推动物流技术应用

  应用国际通行的信息标准和规范,逐步构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支撑物流发展对信息的综合需求。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的投资力度,并在前期对信息平台运行予以扶持。分阶段实施物流园区(中心)、工商企业、银行、税务、保险、海关、商检、交通、港务等网络衔接,推进物流信息网络系统化。

  整合现有网络设施和资源,加强各类物流信息的沟通衔接。推广采用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物流技术标准。引导和支持物流企业采用电子商务、电子数据交换、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技术,广泛采用标准化、系列化、规范化的运输、仓储、装卸、包装设施以及条形码、信息交换、智能标签等技术,进一步加快资金周转,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六、发展现代物流企业

  支持工商企业强化物流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改变传统运输、货代、仓储、加工、整理、装卸、配送各个环节分割运作的观念,鼓励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做好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鼓励工业企业产品进行集装箱化包装运输,改进包装方式,提高竞争力,促进物流基本功能的有机整合。

  积极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工商企业将物流业务从主业中剥离,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尤其推动有条件的运输、仓储和代理等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要创造条件在工业企业集聚区域建立向企业提供专业、优质服务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引导物流企业与工业企业联盟,促进部分有条件的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对原辅材料、特别是大宗原辅材料进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实力,有较高的信息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强的物流企业。鼓励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发展一批大型化、社会化、专业化物流企业。重点扶持运输、仓储、货运代理和批发配送等企业,发挥业务优势,围绕市场的需求,扩大物流服务范围。支持物流企业“向外拓展,向内延伸”,加强对外合作,与外地物流企业开展运输、代理、包装、配送等物流环节的业务分工和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重点物流企业、物流项目认定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和项目带动作用。对于物流龙头企业要给予关心、扶持和培育。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