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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保险扩面与基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保险扩面与基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社会保险扩面与基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一日

  加强社会保险扩面与基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力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大全市社保扩面与基金征缴工作力度,将应参保而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含农民工)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全部纳入社保覆盖范围,并实现参保单位、人数和保费收入的同步提高。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率分别达到90%以上;医疗保险缴费率达到95%以上。社保扩面新增参保人员的缴费率要达到100% 。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月至3月底)。

  本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研究制定加强社会保险扩面与基金征缴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全市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抄送市社保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社保宣传月”、召开新闻发布会、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在全市及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会保险参保政策,宣传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先进典型。同时,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社会保险扩面与基金征缴工作动员大会,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3、认真组织调查摸底。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工商、统计等部门配合,在一季度内对我市全地区所有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党政机关、社团组织、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各类性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及其从业人员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市属单位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各县区属单位由县区政府责成所属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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