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梯队:阜新市武警支队100人
第二梯队:65667部队500人、阜新军分区50人、 预备役师500人、市劳动教养院300人、四合监狱100人。
第三梯队:市公检法系统干部500人、大中专院校男学生1000人。
三个梯队的组织调动由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协调、联络。
2、扑火队伍的调动
发生适用本预案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制订扑救工作方案,按程序调动扑火队伍。
(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扑火命令后,市级森林消防队要立即奔赴火场扑救森林火灾,第一梯队待命。调动第一梯队的同时,第二梯队待命。调动第二梯队同时,第三梯队待命。
(2)如火灾发生地区的扑火力量不足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发生火灾县区的申请,可调动市级森林消防队实施跨县区支援扑救。
跨县区增援扑救森林火灾队伍及装备运输以汽运为主。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命令的运输车辆,高速公路和道桥收费单位应免收各种费用。
(九)信息发布
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各种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其形式以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为主。
(十)火案查处
市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公安机关,协调地方公安机关进行火灾案件的侦查处理工作。
(十一)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适时宣布结束应急状态,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十二)火场清理、验收
林火扑灭后,火场上残留的少量灰烬必须彻底清理干净,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要达到无火、无烟、无汽。经扑火前线指挥部验收合格后,负责清理火场的队伍方可撤离。清理后的火场要派足够的人员继续看守12-14小时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确保不发生余火复燃。
清理火场后,扑火队伍和看守火场队伍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现场指挥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撤离。
看守火场任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有林单位或当地扑火队伍担负。
五、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组织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勘查火场(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5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