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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6.市民政局(联系电话:2822027)

  根据现场指挥部命令,负责组织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灾后做好协调解决抚恤工作。

  7.市商业局(联系电话:2827349)

  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命令,及时筹备、调运灭火人员所需的食品和衣物,保证扑火现场生活给养供应。

  8.市卫生局(联系电话:2265160)

  负责火场救护工作,提供医疗器械、药品援助。组织医护人员迅速赶赴火场抢救伤病员;做好灾后疫情监测、防治工作。

  9.阜新网通公司、联通公司(联系电话:2830100)

  负责火灾现场通讯联络工作,根据火场需要,保证火场指挥部有线、无线通讯联络畅通。

  10.市交通局(联系电话:6626989)

  负责调集运输车辆运送扑火队伍、扑火机具、给养和火场内必须转移的物资,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运输保障。负责安设通往火场道路的指示标志,封闭道路,保证扑火车辆无阻碍通行。

  11.阜新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联系电话:3996076、2823385)

  按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求,负责扑火现场宣传鼓动和火灾事故对外宣传工作。

  12.市森林公安分局(联系电话:2817874)

  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工作。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投入案件侦查工作。

  13.市检察院、法院

  负责对火灾肇事者和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它成员单位要按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开展工作。

  (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平时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检查指导、调查研究、预警分析等日常工作。

  2.制定、修订扑火预案和森林防火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森林火灾,负责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领导报告火情;为现场指挥部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分析火灾发展趋势,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对策,为扑火前线指挥部领导当好参谋。

  4.负责组织调动市级森林消防队;在总调度长领导下,负责落实各项协调工作。

  5.根据总指挥指令全权负责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6.对发生在城区的难以控制的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可直接调集扑火力量,协助火灾发生地防火部门组织扑火救灾工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联系电话:2817874)。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火灾的预防

  1.县、乡二级政府要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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