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节能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节能;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三)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达0.76吨标准煤,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15%。“十一五”期间年均节能率为3.2%,全社会实现节能400万吨标准煤。其中第一产业节约10万吨标准煤,第二产业节约305万吨标准煤,第三产业节约85万吨标准煤。重点行业的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节能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1、强化工业节能。以电力、煤炭、冶金、石化、化工、机械、建材、轻纺、食品、造纸等耗能行业为重点,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大节能科研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加强节能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实现技术装备大型化、生产流程连续化、紧凑化,不断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全市组织实施100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加强跟踪指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十一五”期间,实现工业节能265万吨标准煤。
2、推进建筑节能。把建筑物作为重点用能产品,在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推进节能,建立建筑物能效的标识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建筑物用能能效指标。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和设备,提高保温隔热性能,严格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标准。制订相应鼓励办法,加大既有建筑物改造力度,以办公楼、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快推进建筑节能;结合旧房改造,推进旧住宅的节能改造。“十一五”期间,实现建筑节能40万吨标准煤。
3、加强交通节能。加快建设便捷、高效、省能的一体化交通系统,推进公交优先。提高交通工具的能效,加快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能耗低、性能好、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制定和实施节能标识和环保标识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设和完善智能交通系统,鼓励推行出租汽车电话预约、定点供车,降低车辆空驶率。“十一五”期间,实现交通节能35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