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局:负责审查与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宣传国家、省和我市的资源形势和节约资源、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和省、市资源节约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先进典型,曝光资源浪费行为;倡导节俭科学的消费方式,宣传节约型城市、节约型社区、节约型企业,不断提高全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市招商局:负责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引进,禁止引进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工艺及设备。
市贸易局:负责商贸领域、饮食服务业的节约工作。积极推进商场和饮食服务场所的节能技术改造和绿色照明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禁止经营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推进新型饮食服务,倡导科学消费、绿色消费,规范并逐步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及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信息化水平。
市旅游局:负责星级饭店和旅游景点的资源节约工作;组织开展绿色饭店的创建活动,推广绿色节约经营;倡导科学消费、绿色消费,规范并逐步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抓好市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制定机关的节能、节水以及节约其他资源的目标及措施;在机关开展节能、节水、节约办公用品的竞赛活动。
市能源管理监测中心:负责日常节能监察工作,落实《
山东省节能监察办法》,加大执法力度。做好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工作。协助市经贸委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关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在职工中开展节约资源教育和组织开展广泛的群众性的资源节约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
团市委:负责在青少年中开展资源节约宣传和实践活动,教育青少年从小养成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
市妇联:负责在广大妇女中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开展创建节约型家庭活动。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由李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市政管理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
附: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