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调度确保生产供应的紧急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7〕3号 2007年1月4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2006年12月29日,省委书记杜青林在部分能源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指出:当前正值迎峰度冬的关键时期,我省能源生产供应工作面临着电煤需求持续增加、煤矿安全生产和资源整合压力大、来水偏枯等严峻考验。做好当前能源保障工作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部门要把能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积极措施缓解供需矛盾,全力保障电力供应,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祥和欢乐的节日,确保我省明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开门红,确保工业强省战略的顺利实施。对能源生产供应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能办的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办好;应该办但一时难以完全兑现的要以知难而进的劲头推进解决;需要有关部门支持才能解决的要以百折不挠的态度积极协调。
为认真贯彻落实杜青林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全省能源调度工作,确保生产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能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关系重大。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把做好能源生产供应工作作为当前经济运行工作中的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实抓好。各主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发电、煤炭、运输单位“一把手”是电煤供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及发电、煤炭、运输企业要识大体、顾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电煤的组织与供应工作。要完善责任机制,按照责权分明的原则明确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完善协调机制,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统筹规划,开源节流
要做到能源调度科学,使有限的能源得到合理配置,发挥最大的效益以满足生产供应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要认真搞好能源统筹规划,实现电源点建设、电网建设、载能产业发展、电煤供应保证全面协调发展。加强发电、供电和输变电工程设施的配套建设,增强枯水期电力生产供应能力。立足电力资源的就地转化,大力发展载能产业,消纳丰水期富余电量,把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节能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办发电〔2006〕107号)精神,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强化用电企业内部管理,积极推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节能技术,组织推广先进成熟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节能科技成果的转化,着力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行业和农村的节能降耗工作,突出抓好工业节能降耗,继续推进纳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的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同时要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关于下达全省200户重点用能企业“十一五”及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并做好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118号)要求抓好全省200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根据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治理,努力实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节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