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切实增强我市技术标准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增强技术标准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标准已成为国际经济、科技竞争的重要手段,以标准化手段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正在成为当前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标准也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近年来,我市技术标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技术标准整体意识、机制、水平和竞争力还有差距,技术标准在建设创新型城市、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及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还不明显。当前,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转型和快速发展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切实把技术标准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全力推进和实施,为加快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发展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甬党〔2006〕6号)精神,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全国、走向国际”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全力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着力构建完善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区域技术标准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标准化意识强、发展环境好、标准研制水平高、自主创新能力强、支撑服务体系完善、专业人才长足、标准化贡献率显著提升的全国标准化先进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原则。企业是研制和实施标准的主体,也是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受益者。要积极引导、扶持企业强化标准化意识,以立足全国、走向国际的战略眼光,制订规划,加大投入,根据各自发展阶段,扎实开展技术标准基础工程、提升工程和创优工程,循序渐进,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鼓励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链重点骨干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加大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研制力度,尽快形成优势产业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