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江南技工学校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120号)
广州应用科技专修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广州市江南技工学校请示》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委托广州、深圳劳动保障局审批管理民办技校的通知》(粤劳社函〔2005〕909号)要求,经审核材料并组织专家实地评估,我局同意设立广州市江南技工学校。
广州市江南技工学校属民办性质,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等均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业务工作管理归属本局;办学规模暂定1000人;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冯卓荣;学校负责人为黄远鸿;学校办学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莞庄路280号;办学层次为全日制中级技工教育,开设专业:应用电子技术,室内环境设计技术,汽车营销与电子商务,幼教英语,计算机应用。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技工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并按技工学校师资队伍配备标准和要求配备专业课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确保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