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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审核公示阶段(2007年4-5月):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拟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照清理工作政策规定进行认真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联席会议审定。同时,省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派出检查组等形式,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的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限期整改。根据省联席会议审核认定的结果,编制撤销和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报经省政府批准后,通过省级报刊等媒体予以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根据公布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进行认真整改,对应撤销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坚决撤销,对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加强管理。省联席会议对各地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各部门对清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建章立制阶段(2007年6-7月):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认真汇总各地各部门情况,形成全省清理工作报告,经联席会议审定后上报省政府和全国清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同时,省联席会议制定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巩固清理工作成果,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把清理工作作为改善党和政府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务求取得明显成效。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对清理工作负总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省级各部门要起带头和表率作用,既要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认真清理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又要围绕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足于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工作,研究落实具体清理措施。对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问题,要通过正常程序及时向上级报告,积极稳妥地做好清理工作。
  清理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大、工作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制定对策措施,推动工作不断深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互相配合,协同做好工作。要针对清理工作中的全局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对策建议;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对进展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重点督促。
  在清理工作中,要注意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边清理边整改边规范,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完善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进行清理,凡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清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联席会议要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清理工作走过场。对不认真自查自纠,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规定予以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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