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单位:市教委、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4.加强交通运输节能。
工作目标:初步建立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逐步扩大节能、环保型车辆的应用比例。
主要内容:
(1)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行使路线,适度推进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改善北京路网和路口节点布置,构建市域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城市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创造顺畅的道路交通条件。(组织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2)建设有利于节能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行使路线,建立交通与旅行基础信息系统、城市交通综合管理系统、GIS辅助驾驶系统等基础平台。(组织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3)加快淘汰能耗高、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组织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环保局)
(4)推广应用各种燃油节约和替代技术,积极推广混合动力、清洁能源汽车技术应用于公共交通。(组织单位:市交通委)
参与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科委、市市政管委、市工业促进局、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5.引导商用民用节能。
工作目标:到2010年,在北京市公共设施、学校、医院、政府机构基本实现绿色照明。
主要内容:
(1)研究并超前实施家电高能效标准,提高家电等耗能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引导居民优先购买使用能效标识等级较高产品。(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2)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学校、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的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绿色照明产品等,继续推广绿色照明工程。(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委)
(3)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内,包括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建立绿色照明新技术、新产品的认证、评审、推广体系,研究并建立废旧照明产品回收体系。(组织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参与单位:市教委、市交通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工业促进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6.优化农村用能结构。
工作目标:改善农村用能结构,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水平。
主要内容:
(1)在延庆、怀柔、房山等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重点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秸秆等生物质能,改造完善农村电网设施,进一步优化农村用能结构。
(组织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
(2)重点推进现有农村住宅的建筑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庭院”等建筑模式,引导农民建设节能型住宅和农村公共建筑,降低农村建筑能耗水平。(组织单位:市农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
(3)逐步更新高耗能的落后农机设备,大力推进农业设施节能。(组织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4)全面推广节能炉灶和采暖设备。(组织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市政管委、各相关区县政府、行业协会等。
(三)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1.加强节能科技攻关。
工作目标:强化节能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主要内容:
(1)加大节能科技投入,把节能共性技术、通用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的自主研发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在科技项目中优先安排。(组织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
(2)积极研究如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材料和分布能源技术、梯级利用系统等一批节能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重点发展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等领域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组织单位:市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