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对热、气、油等能源管网实施定期检查,加快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油品输送管道等现有设施改造。(组织单位:市市政管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北京电力公司、市热力集团及大型供热单位、市燃气集团、中石化北京分公司、中石油北京分公司等。
  (二)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1.深化政府机构节能。
  工作目标:到2010年,力争完成市、区(县)政府机关的节能诊断改造,市级和区(县)政府机关,单位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20%。
  主要内容:
  (1)做好中央在京机构的节能服务工作。(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编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五年计划,分市、区县两级逐年分步实施。(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3)全面完成54家政府机构计量改造、节能诊断及10家政府机构的节能试点改造,研究制订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逐步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加强定额考核管理,抓好能源审计与节能优化。(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统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开展办公楼空调、采暖、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办公设备节能,办公区域全面推行绿色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典型建筑和关键用能设备进行节能试点。(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政府机构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组织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
  (6)开展政府机构节约能源宣传教育和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组织单位:市国家机关工委)
  参与单位:市、区(县)各级政府机构等。
  2.抓好工业企业节能。
  工作目标: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到2010年,工业领域万元增加值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30%。
  主要内容:
  (1)以钢铁、电力、石化、建材等耗能多的行业和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66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建立并启动“工业重点用能大户在线监测平台”,全面推行高耗能企业在线监测,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组织单位:市工业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2)组织编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节能方案;实现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中高费改造项目的突破,将节能审计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完成1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1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组织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促进局、市环保局)
  (3)在《北京工业能效水效指南》的基础上,构建约束指标体系,实施最严格的能源效率准入标准,建立高消耗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强制性淘汰制度。(组织单位:市工业促进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各相关企业、相关区县政府等。
  3.大力推进建筑节能。
  工作目标:2010年,全市建筑的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降低17%,供热系统能耗降低10%。其中住宅建筑采暖平均能耗降低23%,公共建筑采暖能耗降低14.5%。完成25%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主要内容:
  (1)从2006年起每年组织两次以上全市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新建居住建筑严格实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执行施工技术规程、验收规范,提高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供热采暖、制冷、通风系统效率,完善用能调控与计量功能。(组织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以宾馆、饭店、写字楼、医院、学校等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快既有建筑节能设施改造步伐,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2010年以前完成403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占既有非节能建筑的25%)改造任务,包括政府办公建筑130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1000万平方米,普通公共建筑250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400万平方米。(组织单位: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发展改革委)
  (3)广泛推广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和蓄冰制冷、变频调速等新技术,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组织单位:市建委、市科委)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