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庆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的批复
(京政函〔2007〕11号)
延庆县人民政府:
《延庆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延庆新城规划》)已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第27次全体会议和市委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延庆新城规划》。《延庆新城规划》立足于深化落实国务院批复的《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指导思想,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的指导意见,符合延庆县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于推动延庆县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实现北京城市总体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延庆新城是北京联系西北地区的交通枢纽,是北京国际交往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化旅游休闲区。延庆县的发展建设,要按照推进首都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与中心城和其它新城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中心城人口和职能的疏解,促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要在《延庆新城规划》的指导下,强化其作为首都生态涵养重地的作用,打造国际旅游休闲名区,建设现代化的生态宜居新城。
三、同意《延庆新城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延庆县全部行政区域。在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按照构建“一心、一轴、两点”的县域空间布局结构要求,保障并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延庆新城的建设,要充分尊重和利用山川盆地的自然地理地貌特征,营造山水相间的组团式城镇发展空间格局,积极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建设品质。加强重点镇的建设,使其成为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城镇组团。发挥新城和镇的引领、带动和支持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同意《延庆新城规划》确定的2020年延庆新城规划城镇人口规模控制在15万人左右,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平方公里以内(包括预留发展用地3平方公里)。要根据《延庆新城规划》确定的空间发展布局,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农村人口向新城和镇的有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