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融环境。目前郑州市辖区现有金融调控部门1家、监管机构3家、政策性银行2家、国有商业银行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7家、城市商业银行1家、农村信用社1家,综合类证券公司1家、证券咨询机构3家、证券营业部36家、中介机构9家,产险公司11家、寿险公司10家、政策性公司1家,期货经纪公司4家,信托投资公司2家,资产管理公司4家,金融总量位居中部第一,极大满足了企业和居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市商业银行、百瑞信托、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健康快速,显现了强有力的投融资能力,呈现出联合发展的趋势。2005年,郑州市金融保险业增加值92.3亿元,增速22%,占全市服务业的比重13.1%,占郑州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6%。规划建设中的郑东新区中心商务区金融街,将成为中西部地区体系健全、机构集中、最富活力的金融机构聚集区。
三、郑州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增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活力、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三大任务,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国有资本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合理流动机制,积极推进以股份制为核心的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国有经济向重要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的科学优化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通过调整,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为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建设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做大总量与和谐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大好机遇,积极推进市级国有资本布局及结构战略调整,扩大增量投入,积极引进境内外、市内外投资者,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做强做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实现国有经济与多种经济成分的和谐发展。
二是坚持有进有退与布局集中的原则。以存量调整与增量投入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城市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向企业的主业集中。对国有资本不能发挥优势的行业,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要加大退出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行业、产业、企业及其内部业务领域的结构优化。实现由以退为主的改制向有进有退和做强做大骨干企业为目标的改革重组的转变。
三是坚持结构调整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实施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组织结构调整、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升级。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实施现代管理。同时要通过加快国企改革发展和制度创新,解决国企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
四是坚持出资人主导和调整主体合力落实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出资人代表为主导,综合性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和其他国有企业共为调整主体,合力落实推进的调整模式,增强工作的规划性、前瞻性,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
五是坚持突出发展和兼顾调整、稳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着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协调发展,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在改革中促进发展。
六是坚持市场导向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改制的政策规定,同时从本市和企业的实际出发,因企施策,不搞一个模式,以多种模式、多种措施稳步有序推进。企业间的兼并联合、内部资源优化配置、产权结构调整都要遵循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运行机制,尽可能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
四、郑州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保留在相关领域的国有资产总量稳步增长;完成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国有中小企业的放开搞活;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效益水平大幅提高,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显著增强。
(二)基本目标
---发展目标:保留在相关领域的国有资产总量稳步增长。从2005年到2010年,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由560亿元增加到1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国有所有者权益由86亿元增加到15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2%);年销售收入由83亿元增加到2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