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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四、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健全农村市场体系。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红星农博会、西部农博会、环洞庭湖农博会的层次,构建开拓农产品市场的重要平台。大力推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支持农资超市和农家店建设。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重点抓省、市州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家禽、生猪、蔬菜等产品的市场准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服务,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和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采取财税、金融等措施,鼓励工商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产品、农资经营。支持供销合作社开放办社、联合办社、多建网点,健全完善农村流通网络,提高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国有粮食企业要加快改革步伐,发挥衔接产销、稳定市场的作用。
  五、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
  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引智、引技力度。按照国际项目招商通行规则,选好一批农业重点项目,鼓励支持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以多种形式参与开发。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扩大利用外国政府农业贷款。依托泛珠三角农业合作、中部博览会和湘粤农业经贸洽谈会等平台,巩固和扩大粤港澳农产品市场,进一步开拓京津、长三角、西部地区和海外市场。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由省农业厅牵头,抓紧建立与国际、国家标准接轨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一批标准化出口生产基地和示范小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龙头企业,扩大农产品出口。建立健全省部合作协调机制,组建农产品进出口协调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用的有关政策,简化检验检疫程序,加快农产品特别是鲜活产品出口的通关速度,搞好对农产品出口的信贷和保险服务。
  六、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
  统筹城乡产业布局,积极培育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壮大县域经济。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辐射周边农村的功能,带动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扩权强县力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强县权限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探索经济强县干部任用激励机制,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2007年起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扩大职业教育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农民受益面,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搞好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快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兑现法定奖励政策,实施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落实对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女孩的各种优惠政策,扩大计划生育贫困户救助范围。增加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投入,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完善农村文化、体育设施,支持送戏送书下乡,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007年新增通广播电视自然村(20户以上)1万个以上。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教师、乡村医生、计划生育工作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及其他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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