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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内河水运建设与发展的通知

  各地要将航道、船闸、港口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证全省内河重点工程建设用地。航道、船闸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由政府划拨;内河港口建设用地采取协议出让方式的,可按不低于最低限价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积极吸收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投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宽内河水运发展的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加强海事、运政等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养殖碍航、非法挖沙、偷盗破坏航标设施等行为,确保航道的安全畅通。要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深化港航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不断增强港航企业的实力和活力,积极探索港口建设、管理和运营的新模式。

  五、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推动结构调整进程

  坚持市场配置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产业机构调整步伐。调整航道结构,集中力量加快主通道建设,增加四级以上航道里程,构筑完善的航道体系。调整港口结构,整合港口资源,重点发展改造主要港口,优化一般港口,促进港口布局和功能的进一步提升。调整运力结构,推进船舶大型化、标准化,重点发展自航船、顶推船队,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以港口为中心的综合物流业,提高运输效益。

  六、构筑区域物流平台,服务运河沿线建设

  借助京杭运河区位优势,利用水运发展产生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集聚效应,加快发展以京杭运河为依托的工业园区和以港口为依托的临港产业集群,大力发展航运、矿建、煤化工、加工制造、商贸旅游、农牧林渔等产业,打造沿河经济带。加快内河水运融入现代化物流的步伐,重点扶持济宁、枣庄区域物流中心建设,使之成为具有一定辐射力的区域综合性现代化物流基地。加强京杭运河两岸的绿化美化、污染防治工作,充分挖掘沿线地区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积极开发航道、船闸、港口、船舶、人文历史景观等丰富的旅游资源,以京杭运河沿线经济带建设为龙头,带动文化带、旅游带、风景带建设,实现多方位、多层次的协调发展。

  七、完善交通路网建设,提高港口集输运能力

  全面统筹沿河地区铁路、公路和水路规划与建设,推动公路水路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铁路、公路建设投资力度,将疏港路纳入交通网络建设改造规划,加快运河沿线铁路、公路网络建设步伐,使港口与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煤矿、商品物流集散地以及省际、市际出口等主要通道和重要节点实现有效衔接。加快建设济南至菏泽、枣庄至临沂、济宁至徐州、菏泽至徐州等高速公路,结合一般公路网改造优化沿运河地区路网布局,改善港口集疏运条件,增强港口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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