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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内河水运建设与发展的通知


  (二)总体目标。用5至10年时间,通过升级扩能、调整优化、完善提高,构筑“一干多支、干支直达”的京杭运河高等级航道框架,打造布局合理、主次分明的内河港口群,发展装备精良、经营集约的运输船队,建立科学先进、畅通高效的支持保障系统,逐步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运输方式相协调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和有竞争力的运输服务。

  (三)主要任务。“十一五”期间,计划投资20亿元,重点实施五大工程。一是航道整治工程。整治改造东平湖至济宁段主航道和洙水河、薛微等支流航道;建设长沟、邓楼、八里湾、台儿庄复线、微山及微山二线等船闸。到2010年,整治航道156.4公里,实现通过能力翻番,达到4500万吨。二是港口建设工程。新建巨野、虎庄、东平、梁山、梁宝寺等港口,扩建济宁、滕州、峄城等现有港口。到2010年,新增港口吞吐能力1500万吨。三是运力优化升级工程。推进船舶大型化、标准化,重点发展自航船、顶推船队。到2010年,全省内河营运船舶达到580万净载重吨。四是区域物流中心工程。重点建设济宁、枣庄区域物流中心,逐步形成以临港工业区为依托、以港口为中心的货物集散网络。五是支持保障系统工程。建设内河水运管理、水上安全管理、数字航道、专业人才保障等四大系统,加强航运污染防治工作,打造安全、畅通、绿色、环保的京杭运河黄金水道。

  三、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正确把握内河水运发展战略定位,高水平、高起点编制省内河航道及港口布局规划,重点规划建设干支联动、高效畅通的四级以上航道网,全面统筹港航船运协调发展。加强京杭运河、小清河、黄河等流域的水运规划研究工作。

  贯彻水资源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利用与储备的关系,切实维护各项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各涉水行业发展规划要相互协调、有效衔接、统筹兼顾。在河道综合治理和河势控制工程建设中,应与内河航道规划相衔接,统筹规划。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要兼顾航道开发,做好前期工作协调,实现调水、通航的综合目标。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建设资金来源

  航道是社会公益设施,建设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中主航道建设以省为主,建设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工作及所需费用由地方政府负责;支线航道及配套设施建设以当地政府为主,省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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