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内河水运建设与发展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7]15号)
有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省内河水运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水运优势,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内河水运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性
水运具有投资省、占地少、运能大、运价低、污染轻等优势。大力发展水运,不仅是实现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加快我省内河建设与水运发展,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水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另外,目前我国为京杭大运河保护和申报世界遗产的工程已经启动,山东段的保护和开发成为该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内河水运发展迅速,特别是“九五”、“十五”以来,京杭运河济宁至枣庄段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改善,航道通过能力大幅提高,运输适应能力明显增强,成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黄金水道”、群众脱贫致富的“惠民航道”。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与其他运输方式和发达省市相比,我省内河水运发展速度和技术水平都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落后,结构性矛盾突出,建设资金匮乏,管理体制不完善,外部环境不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不充分等,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入“十一五”以来,国家加大了内河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国内河水运进入新的快速发展时期,我省内河水运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发展内河水运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快以京杭运河为重点的内河水运建设,努力推动我省内河水运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我省内河水运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一二三四五六”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贯彻水资源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基本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以运输需求为导向,大力加强内河水运建设,保障河道水环境质量,全面提高服务能力,积极推进运河沿线特别是京杭运河经济带、文化带、旅游带、风景带建设,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