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旅游企业的保险意识,做好意外事故善后处理。严格执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特别要做好节假日旅游高峰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
加强安全预警工作,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各种情况下旅游救援的科普教育,对广大旅游者开展安全和责任方面的宣传活动。认真抓好旅游保险体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意外保险规定》,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设立旅行社责任险。
2.改造提升传统旅游产业要素。为增强我省旅游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提高旅游企业的规模效益,要加快推进旅游行业整合,促进旅游企业集团化、网络化、专业化、特色化建设和发展。
(1)旅行社混业经营。加快旅行社改革开放步伐,以旅行社做大做强为目标,整合旅游产业相关要素,鼓励有实力的景区、饭店等旅游企业开办旅行社,推出“景区+饭店+旅行社”、“机场+航空公司+旅行社”等混业经营模式,组建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旅游企业集团。
(2)旅游饭店连锁经营。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促进旅游饭店向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快“绿色饭店”建设,提倡生态旅游消费方式,形成绿色旅游管理体系,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旅游企业。完成《旅游星级饭店发展规划》的编制,做到全省星级饭店合理布局,适当超前。制定《旅游星级饭店设计建设指南》,保证星级饭店设计、建设的专业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推动星级饭店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星级饭店的软硬件改造,满足入境游客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对现有星级饭店进行提档升级,高档酒店向五星级酒店发展,中档酒店向特色化发展,低档酒店向经济型发展。争取5年内旅游星级饭店数量达到700家,其中五星级饭店达到20家,四星级饭店达到80家。
(3)旅游交通企业联合化经营。以全省各地的旅游交通运输业为基础,通过股权收购、经营资质占股等方式吸纳多种所有制成分的投资主体,建立统一管理、跨地区联合经营的旅游交通运输联合体。
(4)旅游景区(点)区域化发展。以名牌旅游景区(点)为龙头和核心,带动和整合周边或相关联的景区(点)、接待设施,组成区域化的旅游景区(点)集团,统一管理、规范经营、共同发展。
(5)旅游商品产业化开发。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开发各类旅游商品,加快旅游商品产业化发展。重点扶持专业机构和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设计、开发和生产具有四川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建立旅游商品生产基地,促进旅游商品向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发展。以设计创新为龙头,重点开发历史文物仿制、复制及各种变形制品,民族民间生活和节庆用品、工艺品及旅游目的地纪念品,观赏性、食用性、药用性动植物商品以及与旅游地相关的信息载体类图书、音像制品等旅游纪念品。围绕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在全省主要旅游景区(点)建设一批旅游购物中心或旅游商品一条街,在成都、阿坝、甘孜、凉山、宜宾、南充、广元等地规划建设一批大型旅游购物商场和较大规模的旅游商品批发市场,在主要机场、车站、码头规划建立旅游商品免税购物店,带动旅游商品开发、生产和销售。
(6)旅游娱乐商业化运作。遵循“因地制宜、寓教于乐、形式多样、把握方向”的原则,加强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相互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推进旅游娱乐项目的策划建设,重点解决游客夜间旅游娱乐活动。旅游中心城市和重点旅游景区应策划、建设一批按商业演出模式运作的有特色的旅游演出节目,开发夜间旅游活动项目,设置旅游文化娱乐场所,推出一批娱乐性、参与性、观赏性较强的特色文娱表演。
(7)旅游餐饮特色化发展。加强旅游餐饮业的行业管理,建立旅游餐馆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服务规范,进一步提高旅游餐饮业的总体经营管理水平。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菜肴,旅游城镇要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美食街,丰富饮食文化。沿旅游精品线路应合理规划有地方特色的餐饮点。成都市应大力发展美食休闲旅游,抓好“一品天下”美食旅游商业街的建设,定期举办美食节。
3.大力发展新兴旅游行业。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综合性强、关联度大、开放度高的特色优势,加快旅游产业与工业、农业、文化、科技、教育、体育、会展、休闲以及信息、金融、航空、房地产、汽车等产业的结合,将相关行业潜在的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旅游经济优势。积极发展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修学旅游、科技旅游、会展旅游等新兴旅游,延伸旅游产业链、做大旅游产业群,使新兴旅游行业逐步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
(四)旅游行业管理体系建设。
1.推进“三化”建设。
(1)旅游法制化建设。全力推进依法治旅,抓好立法、普法和执法工作。完成《
四川省旅游条例》的立法工作。整合涉旅要素,着重开展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形成法制化体系。大力开展旅游执法培训和旅游普法宣传,建立县级以上旅游执法机构,落实人员编制,解决经费、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加强旅游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