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法机制、载体、形式上进行创新,注重法律价值、法律精神、法律理念、法律文化的宣传和培育,树立
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意识理念。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劳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宣传,不断增强其法律素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9.切实扩大基层民主。创新和拓宽基层民主的形式和内容,保障人民群众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居务公开,调动人民群众依法参与民主实践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监督上。
八、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30.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务实、和谐、善政、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大兴勤奋振奋、求实务实,艰苦奋斗、倡俭戒奢,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读书学习、思考钻研,敢抓敢管、尽职尽责,真诚互信、自重自信之风。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领导社会建设的绩效作为评价、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及时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建立完善更加民主、规范、透明的选拔任用制度。配合《
公务员法》的实施,推行《职位说明书》制度和新的《年度考核办法》,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重视选拔使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基层一线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吸纳、培养专业社会工作者,全面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制订和实施“十一五”培训规划,继续举办“三站联程”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都市计划”出国培训班、赴港班。认真做好老干部、知识分子和人才工作。
31.继续实施“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以实施《
公务员法》为契机,坚持从严治政,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效能、法治、公共服务、责任、廉洁政府建设。重点推进“行政绩效年”活动,认真实施“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创新行政监督方式,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买单制”,治庸提能、能上庸下。
32.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街道社区、“两新”领域党组织建设和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为重点,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基层的覆盖面,改革完善基层党组织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在社区各种组织中普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探索完善“一站多居”体制下社区党组织设置和管理新模式,加强社区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统筹协调和龙头带动作用。大力推进规模以上即从业100人以上和从业50人至99人、年产值500万元以上“两新”组织单独组建党组织工作,进一步完善属地、行业、挂靠、楼宇组建等模式,扩大“两新”领域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大力度推进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和干部下基层驻(挂)社区工作,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积极稳妥推进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等试点和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坚持做好国有企业、机关学校等党建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抓紧建设固本强基工程社区项目,不断改善基层党组织办公和活动条件。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党员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创新内容,丰富载体,完善制度,增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实效,丰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途径和载体,探索外来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办法手段,坚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的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党建的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党的十七大代表推选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