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劳动保障系统2007年度反腐倡廉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内劳社办字[2007]33号)
各盟市劳动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07年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就业、社保、维权中心工作,结合劳动保障实际,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强化监督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以及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努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不断推进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要继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理论及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和将要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特别是在基金、资金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开展遵纪守法、基金资金安全教育和财经纪律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
(三)要继续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注意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同时,以范锦奎严重违纪案件为反面材料,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使每一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认识、对待和使用好手中的权力,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源头治理为重点,严防和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四)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区纪委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分析现状,找准存在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大力倡导和践行胡锦涛同志强调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劳动保障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决不允许用原则作交易,在端正党风中作表率,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机关作风,促进和谐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