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市区建筑工地噪声控制机制,建立与建设部门联动的新机制,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审批,对违法施工现象实施严厉处罚,使市区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有明显好转。
二是实施烟尘治理为重点的蓝天工程,加强对烟尘污染整治。重点加强对快速环道内的企业锅炉、窑炉烟气污染的检查和整治,通过落实烟气脱硫除尘治理工程,以及全面推广水煤浆等清洁能源的使用等措施,控制烟尘的污染。
三是实施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治理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治理。
四是实施绿色社区、绿色小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为重点的绿色工程,为市民创建绿色人居环境。
五是积极推进内河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区内河整治的重大决定,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做好内河整治的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使内河面貌两年内有明显改善。
(五)创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
一是按国家要求,建立最严厉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所有新、改、扩建项目都要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不能达标排放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以及尚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没有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验收手续,或者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坚决不批准其新上项目。对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工业园区,不得批准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的进区项目。对重点流域区域和环境敏感区内的建设项目,提高环境准入条件。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采取更加严厉手段,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不能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强化环境保护现场执法检查,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
三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南宁市放射性水平调查,摸清辐射污染的程度;开展全市放射线装置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普查;协助自治区环保局做好位于大沙田区放射性废物库的搬迁改造和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选址、建设工作。
四是创新环境监测工作,在市建成区增加大气自动测点,完善市区环境空气监测网络,积极推进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环境监测项目建设,建设左、右江水质自动监测站,保证中国-东盟博览会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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