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真组织考核。采取各单位自查和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1)自查。各科室、各单位要自查完成任务情况,此项工作要在2007年12月15日前完成。
(2)抽查。迎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作风效能办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有关部门参与的抽查。采取各单位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抽查考核,此项工作要在2008年1月中旬完成。
3、搞好总结提高。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对集中开展转变观念部作风,加强记挂内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认证总结,并结合新的实际情况深化完善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果。要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要不断探索研究,逐步形成机关绩效考评、督促检查、责任追究和组织领导等长效机制,推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在2008年2月中旬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单位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入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里的要求相应成立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局机关要做好表率。局机关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带头解放思想,带头更新观念,带头创新方法,带头转变干部作风,带头提高机关效能,带头建章立制,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措施、实实在在的成效,带动全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切实做到“两不误、双促进”。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注意统筹兼顾,精心谋划,科学安排,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创新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促进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