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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十一五”期间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十一五”期间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7]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十一五”期间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阜新市“十一五”期间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市“十一五”期间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生态家园富民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阜新是干旱、半干旱地区,十年九旱,特别是2006年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伏旱,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必须正视市情,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干旱挑战,要通过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建立适应干旱气候条件的产业结构。实践证明,发展农村能源生态建设是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为一体的好项目,它既是设施农业、避灾农业、节水农业,又是高效农业,可以促进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民增收致富。以“四位一体”生态户建设为主的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已由一个单一生产生活项目发展成为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和生态环保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富民工程。农村能源生态建设是生态家园行动的重要内容,对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有清醒的认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农民增收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从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认识抓好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启动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的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市生态家园富民行动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进一步做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作物秸杆、畜禽粪便等农村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为切入点,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循环农业发展,实现家居环境清洁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和资源利用高效化。要通过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秸杆燃气,太阳能综合利用等实用技术,开发农村清洁能源,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村家园清洁、水源清洁和田园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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