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哈政发法字[2007]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六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哈尔滨市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计划(2005-2007)》,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责任部门: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
2、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制度。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国税局、市公安局。
3、建立和完善肉品流通市场准入制度、屠宰行业评估制度和肉品流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及举报奖励制度,制定并实行病害肉补贴制度。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4、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责任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5、制定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评估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市政府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听证、公示和决策执行的监督反馈制度。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三)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6、建立健全立法调查研究、立法咨询论证、立法项目成本效益分析等政府立法工作规则。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7、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维护法制的统一。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