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保全社会研究与发展经费投入持续增长
全面贯彻国家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投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投资机制,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科技事业,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提高,到2010年达到15%以上。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激励政策,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的比例有大幅度提高。
2持续增加财政科技投入
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直接投入、税收优惠等多种财政投入方式,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引导企业和全社会的科技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
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规定,在编制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时,都要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保证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提高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步达到15%。适当集中财力,统筹安排规划实施所需专项经费,切实保障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持续增加财政科普经费投入。
优化政府科技投资结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科技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建设以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财政支持,加大对高技术以及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卫生等公共领域社会公益研究的财政支持,形成符合公共财政政策的投资格局。
3加大对创新人才的资金投入
改革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提高科技项目和科技预算中的人员经费比例。设立创新人才培养和出国学习研究专项资金,优化社会保障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发展环境。
4完善科技投入管理机制,提高科技投入效益
稳步建立财政科技投入责任制和高效使用机制,统筹和合理安排科研机构(实验室、基地)正常运转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科技基础条件经费等的比例,加大对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稳定投入力度。按照国家新的预算管理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财政科技经费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以及相应的评估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科技投入效益。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的政策
改革和调整科技人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按照新的《
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在已设甘肃省科技功臣奖、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基础上,从2006年起增加设立甘肃省自然科学奖、甘肃省技术发明奖,扩大奖励范围,提高奖励额度。制定落实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政策,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创新的良好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
吸引国内外科技人才合作开发,创新创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政策。充分保证用人单位自主权,形成人才合理流动新机制。
2加快科技人才培养
实施人才战略,加快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主要产业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培养。依托重大科研和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以及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技术创新的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进一步破除论资排辈和急功近利现象,培养选拔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充实在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设立的甘肃省特聘科技专家岗位,在省属科研院所实施选聘学科带头人和青年科研骨干人才行动,分步骤、分层次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鼓励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合作培养研究型人才。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培训,培养不同类型的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持续提高全省每万人中R&D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拥有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