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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一五”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新能源开发、节能、节水、节材以及清洁生产技术取得较快发展,主要产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在传统支柱产业和重点城市初步建立循环经济的技术发展模式,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科技支持。
  --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具有核心技术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名牌产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20%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年均增长20%。
  --建设成10个以上在国内同行业有一定影响的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展,R&D科学家和工程师数达到45人/万人。科学技术普及程度和公众科学素养明显提高。
  --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显著增加,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以上。

三、重点任务


  按照《纲要》部署,“十一五”时期以能力建设和体制创新为突破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研发体系建设和科技基础条件建设,有效整合全社会科技资源,全面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分期分批启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项目,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加快高新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重视优势学科的基础研究以及重点产业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努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
  (一)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系建设
  1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科技资源,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以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中介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为基本架构,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发挥高等学校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重视军民技术结合,把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优势力量更多地吸引到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去,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协调互动、运转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
  --支持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营造企业技术创新的良好环境,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活力。积极发挥经济、科技政策的导向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励和引导企业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投资的主体、研究开发的主体和成果应用的主体。
  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引导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逐步完善技术转移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交易制度,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之间的技术转移。
  整合科技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发挥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优势和作用,支持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重点实验室(站)加快向企业开放。
  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平台,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通过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等,支持引导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加强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发挥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的基础和优势,促进中央和地方科技力量的有机结合。通过择优新建、整合重组和评估淘汰等方式,建成80个左右具有学科特色和适应产业优势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站)。大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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