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目标。要围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绿色海峡西岸,形成生态良性循环、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生态效益型经济发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
一、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强化节约意识,加强政策引导,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水平,理顺比价关系,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采取综合措施,强化计量管理,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损失浪费,保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节能。按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落实节能目标。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落实差别电价,强化工业节能,加强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实施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突出抓好冶金、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做好公共机关、公共场所的节能工作,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加强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型交通工具,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优化用能结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低能耗的机组发电,积极扶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加强节能标准和节能产品标识制度建设。
节水。积极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漏失率。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进沿海缺水地区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
节地。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内在机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和促进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区域公共设施共享程度。推广节地建筑技术,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按照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提高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率。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及时处置和盘活闲置土地。
节材。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的消耗管理,严格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广使用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推行木材节约代用,节约包装材料,防止过度包装,积极发展和推广散装水泥。
二、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利用,构建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新格局。
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积极推进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旧宅基地复垦,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实施沿海滩涂围垦工程,促进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强化耕地质量意识,建立耕地地力和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发展精准农业,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管理,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有序开展跨区域调水工程。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工业、服务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做好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调配,加强库区水资源合理调度,控制地下水开采。实施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
森林资源。深化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提升资源培育和林产加工水平,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提高林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强森林资源的抚育更新,保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强化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坚决制止滥伐森林行为。完善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和森林资源综合监测体系,提高资源管理、保护和监测评价水平。
海域和岸线资源。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原则,加强深水港岸线、海域和后方陆域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开发,对全省重要港区岸线制定控制性详规,加强港口建设、城市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海域使用等规划衔接,确保海域和岸线资源开发有序推进。加强对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统筹协调岸线、陆域、海域开发布局,保障海峡西岸港口持续发展。
矿产资源。加强煤炭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组织实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项目和重要矿产勘查项目,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鼓励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出省、出境进行矿产勘查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后备基地,实现资源供应渠道多样化。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完善地理信息数据库,提升测绘服务保障能力。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积极倡导循环经济理念,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模式,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科学组织生产布局、工艺流程,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资源耦合共生的产业链和产业群,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建立高效持续、良性循环的生态农业系统,推行多形式的生态农业模式。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机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利用财税、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资源再生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循环农业、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旅游基地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四、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坚持防范与治理相结合,立足于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加强污染治理、监测和监管,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化学需氧量,建立完善以生态补偿为主要内容的利益补偿机制,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源保护区的执法监管,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深入推进“五江两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沿岸乡镇垃圾集中处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提高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强对江河入海口、陆源对海排污口和重点养殖区的监测,对重点污染源实行溯源追究制,改善海域环境质量。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强化对重点煤炭开采区和其他矿产资源开采区综合整治,加快生态恢复。推进主要江河水源地、严重水土流失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与生态重建,加强对水电开发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河道采沙监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推进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依法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建设布局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全面实施对重要生态功能区抢救性保护、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强制性保护、生态环境良好区和农村生态环境积极性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严格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强化主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防风固沙区、河口湿地区、重要海湾和重要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强化风景名胜区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恢复和发展珍稀物种资源。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村镇)、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积极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城市和环境优美乡镇,推进生态城市、绿色社区和生态村镇建设。加强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提高环境日常监测监管和预警能力,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环境、近岸海域、空气质量和重要污染源设立自动在线监测,提高对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的处置和应对能力。
第十一章 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支撑体系
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繁荣发展的基本任务。要坚持人民唯大、人民唯重、人民唯先,更加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加快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与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占领主阵地、拓展主渠道,巩固和发展积极健康、昂扬向上的主流舆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进新闻宣传改革创新,提高新闻宣传实效。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融洽的人际关系。继承和发扬古田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加快建立信用激励、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健全政府监管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中介机构市场化运作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弘扬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情、平常之中的强烈责任的精神,激励全省人民在各自岗位上尽责奉献。
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努力控制失业规模。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完善公共服务和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统筹抓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扶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创业环境,减轻创业负担,鼓励劳动者通过非正规就业、弹性就业、自主创业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开展国际劳务输出,大力发展劳务派遣,完善劳务派遣网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加快完善覆盖全省各县(市)并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延伸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及信息化配套设施,重点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主要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县(市)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现代制造业、服务业技能型紧缺劳动力培养工程,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技能型紧缺人员。推进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市场化改革,鼓励多元主体投资发展各类就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关系,强化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监督,推进集体劳动合同协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逐步将合同制务工农民纳入工会组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规划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范围,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将全省各类企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办法。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重视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积极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县级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办法。完善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优化社会福利设施布局,提高对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水平。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