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宜居新城。怀柔区的产业发展,要符合首都经济的发展方向和自身资源环境特点,提升旅游休闲产业的层次和水平,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逐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优化发展消耗低、无污染的现代都市工业和生态农业。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强以长城怀柔段、红螺寺等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维护历史风貌与环境特色。
按照适度超前、优先发展的原则,建设覆盖城乡、完善高效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创造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强化与中心城和其它新城的交通联系。建立健全现代化区域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山区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提升区域综合减灾应急能力和救助能力,提高减灾管理水平。
六、坚持生态保育、恢复与建设并重的原则,构建首都坚实的生态屏障。严格执行限建区规划,控制和指导城镇开发建设。切实保护好怀柔水库等水源保护涵养区,重点开展流域综合环境治理,畅通河道,增加蓄水,多途径涵养水源,确保地下水源安全。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的保护工作,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建立稳定的区域生态系统。加强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并有效治理污染源。
七、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强化土地、水资源、能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提升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先使用存量土地,严格控制浅山区开发建设。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进一步加强荒山、荒坡治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发展节水型农业,提高用水效率。全面加强在工业、建筑和交通等领域的节能体系建设、标准管理、模式推广工作,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
八、《怀柔新城规划》是怀柔新城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怀柔新城规划》的要求。你区要认真组织实施《怀柔新城规划》,结合北京市“十一五”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抓紧深化有关专业规划,编制详细规划。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
按照高标准、高水平、高起点建设新城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城市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运用先进的现代管理理念,实行细节化的城市管理。近期建设要注意把握建设时序,划定近期实施范围,重点实施《怀柔新城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产业等项目。市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强对《怀柔新城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